谨慎买退休保险投资 德国公司破产让数万西班牙人血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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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8 | 回复0 | 3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罗马尼亚
华新报-欧浪时评6月9日(马德里 柳传毅) 德国保险公司FWU Life(简称FWU)破产,令四万多西班牙人陷入血本无归的担忧。这些人购买了FWU的个人储蓄计划(Plan Individual de Ahorro Sistemático-简称PIAS),这是一种与投资基金挂钩的退休储蓄保险产品,原本用于退休储备或应对突发状况。


如今,由于FWU被破产清算,投资者的储蓄无法提取,少则数千欧元,多则数万上十万,本以为这些投资能让自己退休后又富足的退休保障,不料变成半生积蓄被骗。这可以是一个涉及金融投资的惨痛教训案例,十分引以为戒。

简单的说,德国FWU公司提供个性化的储蓄投资计划,回报率在5%-10%之间,大约在10到15年可以本利回归。这让许多人倍感划算,许多人觉得,例如在退休前每月投资该保险持续十年或十五年,那么计划到期后即可额外获得一笔可观的收入,让自己的退休生活少了许多顾虑。

但殊不知,FWU是以高回报诱惑人们购买保险,而实际是拿投资者的储蓄进行高风险投资,在如今FWU被下令破产下,投资者在账面上的储蓄也被冻结无法提取,更大可能是血本无归。

我们会说,这不是“杀猪盘”吗?我才不会上当。实际这不是杀猪盘,因为FWU是合法并接受欧洲卢森堡金融保险法院监管的保险公司,而且,FWU在西班牙由著名的OVB Allfinanz(简称OVB)公司营销,OVB把这些储蓄保险推销给西班牙人,不少投资者误以为买的是100%安全和高回报率的退休储蓄保险,但实际上不是,他们和FWU签订的不是储蓄计划合同,而是投资合同,也即FWU半掩盖半透明地拿储户的钱进行高风险投资,一旦投资失败被清算,那么这些储户存入的钱被冻结,因为这些储户在法律上是投资者而不是储蓄者。

这是说,这些西班牙人,相当部分由于不懂金融知识,误以为如同每月存钱进银行一样安全可靠,但回报比银行高数倍,以为到期后定然本利全归,但实际是血本无归。

这些人之所以购买了远在德国的保险,与西班牙分销商OVB Allfinanz(简称OVB)的努力营销有关,人们在OVB的引导下购买了FWU的储蓄保险,实际上,签署的合约是授权OVB使用自己的钱进行高风险投资。

为何说FWU“半掩盖半透明”地进行高风险投资?因为欧洲的金融投资和储蓄计划之间的法律有缺陷,FWU和OVB利用这些法律缺口,把高风险投资掩盖成安全的储蓄投资。

不能说FWU和OVB行骗,因为这种投资是存在和合法的,但法律不完善处是,对金融常识不明的人,以为自己买的是100%安全的储蓄保险,完全不知自己在进行高风险投资。实际上,在FWU未破产前,大多数人还在梦中,但破产后,才知道自己签订的是高风险投资合同。

因此,如今许多西班牙受害者把矛头指向西班牙营销公司OVB Allfinanz。他们指控OVB公司在销售这些复杂的金融产品时,未充分解释其运作机制与潜在风险。西班牙多个律所已经开始准备针对OVB的大规模诉讼。破产消息传来西班牙后,许多西班牙人欲哭无泪,称数万欧元退休储蓄被封拿不出来。

有西班牙金融律所指出,这些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未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这种做法与曾经西班牙银行业中争议极大的“优先股”及“次级债券”类似。

实际上,马德里法院在去年曾裁定过OVB销售的几份保险合同无效,理由是OVB提供的信息“不足且具有误导性”,令客户无法了解产品的真实本质。马德里的判决指出,OVB的销售人员让客户误以为他们购买的是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的产品,而实际却是可以导致本金无归的极高风险投资。西班牙律所Ézaro Legal表示:“FWU破产让投资者才知道自己真正签订的是什么合同——本以为是储蓄保险,实则是与高风险基金挂钩的投资产品。”

对于媒体质疑,OVB表示,作为中介方,OVB对保险公司FWU的财务状况或偿付能力不负责任,FWU破产属于外部事件。

许多投资者投入金额较大,时间跨度甚至长达10至20年。虽然PIAS产品有一定税收优惠及高收益承诺(6%至10%),但通常需至少五年甚至十年以上才能看到回报。许多客户在此之前就提前终止合同或面临保险公司破产的风险,加之中介费用高昂、预付管理费常常在前几年就被扣除,实则投资金额远低于客户预期。

鉴于FWU进入清算程序,且由卢森堡监管机构冻结资产并启动债权清偿程序,西班牙律师们普遍认为,在卢森堡追回资金非常困难。相比之下,在西班牙通过民事起诉OVB并要求合同无效及返还本金更具可行性。诉讼目标并非要求OVB为FWU破产负责,而是针对其在销售过程中的信息隐瞒行为提出合同无效之诉。

理论而言,很难从法律上把FWU和OVB归属为诈骗罪,因为其储蓄计划宣传是事实,也明言说是拿你的钱去作投资换取收益,而假定一切顺利的话,投资者确实能拿到答应过的回报。但此类金融投资法律有缺口,公司让客户信服这是安全可靠的储蓄投资,而没有明确告知这些投资的极高风险以及可以血本无归的后果。

此事件引发司法、监管与投资者的反思:投资者须认清所谓的“保险”是不是实为风险投资合同,所以需要足够了解这些投资;营销法律上,中介责任应被追究:分销商并非中立传递者,而是积极营销者,应对客户损失承担直接责任;投资者应该保存证据:如保单、宣传册、对话记录等都是决定诉讼成败的关键材料;制度改革刻不容缓:当前欧洲监管体系滞后,应加强金融产品的预审与适配性测试,避免历史重演。总之,法律更应是保护盾,不能再继续让那些“只是想储蓄”的人陷入高风险陷阱。

(欧浪新闻信息来自西班牙政府官方、埃菲社及世界报、国家报等当地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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