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遇害案二次开庭,死者母亲希望女儿名字被记住,被告人父亲:女儿带

[复制链接]
查看6 | 回复0 | 昨天 0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亚太地区

12月16日,“成都27岁女子在家门口遇害案”一审第二次开庭,在成都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遇害者母亲王女士在走进法庭前,着重向现场记者和群众介绍了自己的女儿王紫雅,“不介意大家用真名,她希望大家能记住我女儿。”


极目新闻此前报道,2024年6月9日,成都市郫都区一小区内,35岁女性住户梁某滢持刀闯入致27岁王紫雅住所,对其捅刺致死。2025年11月20日,该案在成都市中级法院进行了一审开庭审理,由于被告人梁某滢当庭拒绝其辩护人辩护,最终延期审理。


据王女士介绍,王紫雅乳名“希希”,被保送至北京外国语大学,后又前往海外交流学习,在大学时就开始做公益,义务教小朋友画画,“她是很聪明、淡雅的人”。

2024年遇害时,距离她27岁生日还有一个多月。


王女士称,女儿离开她已经551天,不知道是怎么撑到今天的,每晚都是两三点入睡,闭上眼就想到孩子留在人间的最后一句话是“糟了,我被捅刀了”。王女士泣不成声,“不知道女儿当时有多绝望”。


王女士讲述女儿遇害前最后一句话泣不成声


王女士抱着女儿照片


关于庭审,王女士认为被告人梁某滢思维清晰、反映敏捷,并无精神疾病的症状,是故意杀人。


据媒体12月15日报道,梁某滢的父亲解释,女儿带刀是为了“防身”,并称其长期受精神问题困扰但拒绝就医。他曾为女儿购买安神助眠药物、咨询过医生,也打过120求助,但“本人不配合没办法强制带走”,相关证据均已提交给办案机关。


起诉书提到,2023年8月7日,梁某滢在小区内无故敲门滋扰部分住户,与个别住户引发口角争执,公安民警依法对其警告。对此梁父解释“她是真的想租房”,因楼上邻居家三个小孩吵闹导致她无法安睡,便萌生租房想法。“那次其实是误会。女儿敲门询问租房,被邻居误当小偷报警。警察到场后想带她走,她不配合引发拉扯,期间也报了警,直到第二批警察赶到,才核实她是小区居民。”


梁父补充,女儿在此次事件中手部受伤,此后开始随身携带防身物品,最早是簪子,后来换成小刀。


针对王女士质疑未直接收到梁家道歉信、仅由检察机关转交一事,梁父称,他们第一时间就想当面道歉,却因找不到合适的中间人,后续也没有合适的时机,遂通过办案机关多次表达歉意,并提交了书面道歉信。


来源:极目新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