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发小妻儿三人凶手当庭称没能力赔偿,受害人家属:他欠有网贷,多次来我家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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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3日上午,“妻儿三人被发小杀害案”在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极目新闻记者从现场获悉,该案被告崔路路被当庭宣判死刑未上诉。受害者家属代理方当庭提出赔偿295万元,凶手崔路路直接表示没有经济能力偿还,法院最终判决赔偿12万余元丧葬费。

极目新闻记者从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士处获悉,多位证人证实崔路路欠有外债。受害者家属代理方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295万元时,崔路路表示没有经济能力赔偿。“当时我们提出295万元时,也没指望他能赔。当时审判长问崔路路有没有能力赔偿时,他很平静地说没有能力赔偿。”梁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最终法院判决崔路路赔偿丧葬费12万余元。



梁先生接受采访

梁先生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崔路路生活窘迫,还欠有网贷,此前曾多次来他家踩点。“25日19时左右,案发前7个小时,他以拿行李箱为由跟我妻子联系进入我家,待了一个半小时后离开,随后在网吧待到1时40分左右,再次进入我家小区。”

2025年12月23日上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崔路路抢劫案并当庭宣判,以抢劫罪判处崔路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令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相关损失。

经审理查明,2025年7月26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崔路路潜入朋友梁某朋家中行窃,翻找财物时惊醒梁某朋之妻被害人马某某及其未成年子女梁某、梁某某,为制止被害人反抗、呼救,崔路路采用刀砍、捅刺、挎包带勒颈等方式致三名被害人当场死亡,并劫走马某某佩戴的黄金手镯、项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路路入户盗窃,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三被害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被告人崔路路主观恶性及人身危险性极大,依法应判处死刑。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崔路路当庭表示不上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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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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