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复审华人女子被迫卖淫案 两被告获刑四年和六年

[复制链接]
查看6 | 回复0 | 6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罗马尼亚
华新报-欧浪新闻8月7日(马德里 薛校书)        卡斯蒂利亚-莱昂大区高等法院维持了萨拉曼卡省法院对华人妇女L.G.和萨拉曼卡居民J.A.D.的判决,他们被控在萨拉曼卡市avenida de Portugal大道一公寓内性剥削中国女子。

       
关于此案,萨拉曼卡省法院已经在2026年1月27日作出了判决,但被告之一J.A.D.上诉至高等法院,大区高等法院日前复审并维持了原判。该判决认定两被告参与了一个从2019年至2024年的强迫卖淫活动。法院强调,受害女子在中国被该组织的虚假高薪就业为诱饵诱骗来西班牙,实际是被迫卖淫,两中国女子被迫全天候卖淫还债,并受到了严格的自由和行动控制。
       
判决指出,这些中国女子在上述公寓内被迫卖淫,受到持续的摄像头监控,被限制离开住所,必须接待任何顾客。性服务收费为每小时 80 欧元,受害者只拿到一半,其余的都落入了卖淫组织者的口袋。

法院认定,属于萨拉曼卡居民的J.A.D.积极参与了该卖淫场所的后勤工作,包括到机场迎接这些中国女子、管理维护公寓工作以及安装监控摄像头;而华人妇女L.G.则管理公寓的业务,负责收钱和招徕嫖客等日常运营。法院根据查获的文件显示,该公寓一年的卖淫收入近18万欧元,其中一些月份的收入甚至超过2.3万欧元。
       
警方在搜查中,还发现了可卡因毒品,但因为未能证实被告向顾客提供毒品,因此,法院认为证据不足,驳回了对被告的危害公共健康指控。
       
在萨拉曼卡省法院的原判中,J.A.D.因两项人口贩运罪被判处六年监禁。被告华人妇女L.G.则因两项强迫卖淫罪被判处四年六个月监禁。

(欧浪新闻信息来自西班牙政府官方、埃菲社及世界报、国家报等当地主流媒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