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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涉事公司败诉,给了劳动者一个公道,也给直播行业亮明了红线
一起因拒绝直播引起的诉讼纠纷,暴露出幕后公司的丑陋嘴脸。
据九派新闻报道,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违约”诉讼。某经纪公司要求主播进行违背公序良俗的直播活动被拒绝,进而引发纠纷。
案情并不复杂。褚女士与某经纪公司签订《艺人主播经纪合同》。公司工作人员指使褚女士与粉丝假意建立“恋爱关系”以索取打赏。褚女士明确表示拒绝。在几次沟通无果后,停止了直播。经纪公司认为,褚女士违反了合同约定。遂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向褚女士索赔。法院经审理认为,经纪公司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判决驳回了该经纪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涉事经纪公司看来,只要签了合同,自己就能说一不二,对方就要百依百顺。面对褚女士的反抗,竟然还堂而皇之起诉对方,更说明观念的“根深蒂固”。但是,其不明白的是,合同并非卖身契。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员工领取了劳动报酬,还得出卖自己的灵魂,沦为毫无尊严的奴隶。
在合同条款之上,更有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就算在褚女士与经纪公司所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员工与粉丝“虚假恋爱”等内容,也是毫无法律效力的一纸空文。
网络直播,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要求,互联网直播发布者在进行直播时,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直播内容。《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也明确,网络主播应当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
欺骗粉丝的行为,是道德问题,更涉嫌违法。公司还有登录褚女士的微信账号冒充其本人,与粉丝聊天索要礼物的行为。这已涉嫌诈骗,视情节轻重,依法可给予治安处罚,甚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褚女士拒绝虚假直播的行为,乃是依法行事,理直气壮。涉事经纪公司的所作所为,则已站到了法律的反面,实属恶人先告状。
正义需要司法的有力支持。法院判决涉事公司败诉,给了劳动者一个公道。面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可以明确拒绝,而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法院的判决,更给直播行业亮明了红线。任何逐利行为都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红线,公序良俗的底线。公司企图把消费者作为鱼肉,想方设法欺骗压榨的做法,不仅会付出高昂的违法代价,更会让消费者用脚投票,堵塞自己发展的通道。
当法槌落地,被利益冲昏了头脑的涉事经纪公司,应尽快清醒过来,在法治与道德的轨道上运行。而褚女士的抗争,司法机关的鼎力支持,也给公众发出了讯号,面对违法行为要大胆说“不”,法律就是最有力的后盾。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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