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指出,在实践中,可居住文件(cédula de habitabilidad)或首次入住许可执照(licencia de primera ocupación)只是行政文件,并不需要依赖这些文件来证明住宅已经可以使用。相反,可以使用其他方式如专家报告或评估,来证明建筑已经被规划并建造为适合居住的用途。
必须提到的是,这一法院判决只适用于新建住宅。而二手房即因为已经有人居住过,购买时免增值税,但需要支付财产转让税(Impuesto de Transmisiones Patrimoniales Onerosas)。